医院空调系统设置要求

日期:2021-11-16 点击: 1104 次


普通空调系统设置要求和医院空调系统设置要求是不一样的,医院设计中不同的功能区域,其设计要求有所不同。 医院空调系统的划分应根据各部门、各房间的功能,使用时间、空调设计参数、空调负荷等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博泰小编带大家了解医院空调系统设置要求有哪些。

 

一、检验科、病理科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有单独排风系统,产生有害气体的部位(试剂配置、标本处理、实验装置等)应采用负压洁净工作台,涉及对人体或环境有危害的微生物气溶胶操作,应在二级(含)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

 

 

2、若采用一般空调系统,温度为22~26℃,相对湿度30%~60%。

 

二、实验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实验对象确定是否采用洁净用房。

 

2、涉及危险微生物气溶胶操作的应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

 

1、生殖学中心的体外受精实验室应按Ⅰ级洁净用房设计,可以采用局部集中送风,倒置显微镜工作台应要求防振,振幅不大于2µm。;取卵室应按Ⅱ级洁净用房设计,并采用局部集中送风;以上噪声均应不大于50dB(A)。其他洁净辅助用房(冷冻室、工作室、洁净走廊等)可按Ⅳ级洁净用房设计,局部集中送风。所有装修材料均不应有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化学源和放射源,不得使用有刺激性气味的设备和材料。

 

三、检查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电生理科、超声科、纤维内 窥镜科宜设置独立的一般空调系统,温度22—26℃,相对湿度30%—60%。

 

2、心血管造影室操作区宜为Ⅲ级洁净用房。洁净走廊比操作间低一级。对邻室保持+8P的正压。辅助用房采用一般空调。

 

3、放射科的检查室、控制室采用一般空调,能独立调节,应考虑室内设备发热量的影响。当采用半集中式空调系统时不应在机器上方设置任何风机盘管机组等末端装置及其水管。

 

4、检查室、控制室和暗室应设排风系统,自动洗片机排风须采用防腐蚀的风管。排风管上应设止回阀。

 

5、在设有射线屏蔽的房间,对于穿墙后的风管和配管,应采取不小于设墙壁铅当量的屏蔽措施。

 

四、治疗操作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采用一般空调时,温度22~26℃,相对湿度40%~60%。当在操作区局部设净化区时,宜不低于Ⅲ级,对邻室保持不小于5Pa的正压。

 

2、心脏导管治疗室、导管室、无菌敷料室均应不低于Ⅳ级空气洁净度设计,温度22~26℃,相对温度40%~60%,噪声≤55dB(A)。

 

3、热伤处置室宜按Ⅳ级空气洁净度设计,温度24~27℃,相对湿度≤60%,噪声≤60dB(A)。

 

4、听力检查室若设空调系统必须采取周密的消声减振措施,噪声≤30dB(A)。一般宜设置集中式空调系统,如条件不允许,应该将末端装置设置在远离无声室的顶棚内,并采用消声装置、隔声设施;应降低回风口气流噪声。无声要求高的检测,可以采用暂时停止空调,隔断气流等方法。

 

5、磁共振机(MR)室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室内温度宜取22±2℃,相对湿度60%±10%。

 

6、扫描间内必须采用非磁性、屏蔽电磁波的风口,不允许任何建筑设施管道穿越。

 

7、核磁共振机的液氦冷却系统必须设置单独的排气系统,直接连接到核磁共振机的室外排风管。管道必须采用非磁性材料,管径不小于250mm。

 

8、核医学科(ECT)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扫描间温度宜取22±2℃,相对湿度60%±10%。且1小时内的温度变化不大于3℃。

 

9、其他房间可采用一般空调,但排风应按《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120)和《医用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133)处理。

 

10、放射治疗科空调系统必须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种类与使用条件确定。宜采用单风管的全新风空调方式。

 

11、应保证各室的必要的送排风量。根据放射物质所规定的室内外浓度计算送排风量,室内外浓度应控制在上限定值以下。

 

12、新风空调机内应设置粗效和中效以上两级空气过滤器。如当排气超过排放浓度上限定值时,应在排气侧使用高效过滤器。

 

13、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区域内,相对于管理区域外要经常保持负压,排气风管的材料宜采用氯乙烯衬里风管。并在排风系统中设置气密性阀门。应在净化处理装置的排气侧设置风机,保持排风管内负压,排风机后于空调系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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