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实验室科学布局规划

日期:2023-01-23 点击: 331 次


环境实验室的规划要充分考虑实验室未来的发展,既要满足当下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建设,也要为实验室的未来发展预留建设空间,博泰小编带大家了解环境实验室科学布局规划有哪些。

 

一、实验室平面布局

 

1、实验区域和办公区域需分开,设备配件室和其他公共区域可设置在两者之间;试剂存放室、气瓶室以及废液存放室不应设置于邻近办公区区域。

 

2、如实验室容易造成交叉污染且难以进行有效隔离,则不宜设置在同一区域或邻近区域。

 

3、气瓶室应设置在少人走动的阴凉角落,气体存放室内,要分开存放易燃气体、非易燃气体,并保持室内有良好的通风效果。其中,易燃气体存放室需设置在外墙位置,并设置排爆口。

 

4、废液存放室应设置在阴凉角落,无机废液和有机废液需要分开存放,在有机废液中,含氯有机废液和非含氯有机废液也需分开存放。

 

5、洗涤室应设置在具有良好排水功能的区域,但不宜和高温室、其他有强电磁辐射的区域相邻。

 

6、实验室如采用单通道设计,精密仪器分析室应设置在阴面,防止阳光直射;如采用双通道设计,精密仪器室宜集中设置于两通道之间。

 

二、实验室功能与空间布局

 

1、净高

如不设置空气调节,常规实验室的室内净高不宜低于2.8m;设置空气调节时,不宜低于2.4m。走道净高不宜低于2.2m。而特殊功能的实验室净高可按照室内仪器设备的尺寸、安装和检修要求确定。

 

2、开间

常规实验室标准开间主要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和间距决定,具体应符合JGJ 91的规定。其中实验台平行布置的标准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6.6m。而特殊功能的实验室开间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尺寸、安装及检修的要求确定。

 

3、进深

常规实验室标准单元进深由实验台长度、通风柜及实验仪器设备布置决定,且不宜小于6.6m。无通风柜时,不宜小于5.7m,具体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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